特定項目減免稅
下列項目,減征、免征契稅:(細則第15條)
1.納稅人承受荒山、荒溝、荒丘、荒灘土地使用權,用于農林牧漁生產(chǎn)的,免征契稅;
2.外國駐華使(領(lǐng))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外交官員及其他外交人員,承受土地、房屋權屬
下列項目,減征、免征契稅:(細則第15條)
1.納稅人承受荒山、荒溝、荒丘、荒灘土地使用權,用于農林牧漁生產(chǎn)的,免征契稅;
2.外國駐華使(領(lǐng))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外交官員及其他外交人員,承受土地、房屋權屬